半岛晨报消息 大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从12月13日开始,到18日结束。昨天,大连市招生办对2008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报名要填诚信高考承诺书
大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从12月13日开始,到18日结束。招生办提醒考生注意报名时间,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高中统一组织报名。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应届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生及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直接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考生报名时要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
考生报名时需签写《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属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须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全国文化课统考将于2008年6月7日起举行,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辽宁省2008年将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看仔细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满分为150分;色彩,满分为150分;速写,满分为10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及统考时间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8年1月3日至5日到规定考点进行美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6日进行。
(3)考点分布
美术类统考全省设8个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①沈阳建筑大学考点:沈阳市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的考生;
②沈阳理工大学考点:除沈阳市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外的其他沈阳市考生;
③沈阳师范大学考点:盘锦、铁岭和辽阳市的考生;
④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道义校区)考点:鞍山、本溪、抚顺市的考生;
⑤大连工业大学考点:大连市的考生;
⑥辽宁师范大学考点:丹东和营口市的考生;
⑦渤海大学考点:锦州和阜新市的考生;
⑧辽宁工业大学考点:朝阳和葫芦岛市的考生。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①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演奏: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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